日期:2023-05-16 08:21:58   作者: 文章來源:財忠財務
財忠節稅思路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92 號)的規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對下列新華書店執行增值稅免稅或先征后退政策:
(1)對全國縣(含縣級市、區、旗,下同)及縣以下新華書店和農村供銷社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稅。對新華書店組建的發行集團或原新華書店改制而成的連鎖經營企業,其縣及縣以下網點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稅??h及縣以下新華書店包括地、縣兩級合二為一的新華書店,不包括位于市(含直轄市、地級市)所轄區中的新華書店。
(2)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華書店、烏魯木齊市新華書店和克拉瑪依市新華書店銷售的出版物執行增值稅 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對依上述規定免征或退還的增值稅稅款應專項用于發行網點建設和信息系統建設。出版企業可以利用這一優惠政策到農村設置新華書店或者與農村供銷社合作銷售出版物。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免征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自 2018 年 1 月 1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免征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在此期間,所有書店均可享受該項優惠政策。納稅人在準備從事圖書批發、零售業務與其他業務之前,應充分考慮到該項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財忠節稅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1993 年 12 月 13 日國務院令第 134 號公布,2008 年 11月 5 日國務院第 34 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根據 2016 年 2 月 6 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 2017 年 11 月 19 日《國務院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 50 號令,根據 2011 年10 月 28 日《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修訂)。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2011 年 12 月 7 日發布,財稅〔2011〕92 號)。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2013 年 12 月 25 日發布財稅〔2013〕87 號)。
(5)《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3 號)。
節稅圖
財忠節稅案例
【例 15-2】2019 年,李先生準備開設一家商店,具體經營品種有兩個選擇,一是五金百貨,二是圖書。假設經營五金百貨全年含稅銷售額為600萬元,經營圖書全年含稅銷售額為590萬元,假設其他成本費用基本一致,李先生應當選擇哪種經營項目?
節稅案例
假設經營五金百貨,按照小規模納稅人計算繳納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為:600÷(1+3%)=582.52(萬元),由于經營圖書免納增值稅,經營圖書的不含稅銷售額為 590 萬元。因此,李先生應當選擇經營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