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5-11 08:41:33   作者: 文章來源:財忠財務
財忠節稅思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 3 條、第 4 條的規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 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 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 12%。兩種方式計算出來的應納稅額有時候存在很大差異,在這種情況下,就存在節稅的空間。企業可以適當將出租業務轉變為承包業務而避免采用依照租金計算房產稅的方式。 財忠節稅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務院 1986 年 9 月 15 日頒布,國發〔1986〕90 號,根據 2011年 1 月 8 日國務院令第 588 號《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節稅圖 財忠節稅案例 【例 14-12】某房地產公司將其所擁有的一處位于市中心的房屋出租,不含稅租金為 20 萬元/年,該房屋的原值為 100 萬元。該房地產公司應該繳納房產稅:20×12%=2.4(萬元)。不考慮其他稅費,該房地產公司的利潤:20-2.4=17.6(萬元)。請提出該企業的節稅案例。 節稅案例 如果進行節稅,該房地產公司將該房屋變成自己的一個分支機構,并且將該分支機構承包給某商貿企業,承包費為 20 萬元/年。由于該房屋沒有進行出租,不能按照租金計算房產稅,應該按照房產原值計算房產稅。應納房產稅:100×(1-30%)×1.2%=0.84(萬元)。不考慮其他稅費,該房地產公司的利潤:20-0.84=19.16(萬元)。該節稅方法減輕企業稅收負擔:19.16-17.6=1.56(萬元)。